弱視不是殘疾,為一種會導致視力受到影響的疾病。
弱視在兒童中較為常見,可能是受到早產、母親孕期吸煙、發育遲緩等影響,造成眼球無器質性病變,而出現了單眼或雙眼屈光參差、高度屈光不正等情況,使患者出現視力差、視物模糊等表現,通常經過早期的及時診斷和治療,有助于視力盡快恢復,得到有效改善,進而也不會對日常生活造成不良影響。
但該疾病不是殘疾,因為殘疾通常表示身體存在一種或幾種顯著的功能障礙,是指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者不正常,對日常生活造成了嚴重影響的情況,如肢體殘缺、感知覺障礙、內臟器官功能不全、精神異常等。因為通常是將視力比較低的標準定為,兩只眼睛中最好的那只眼睛視力低于0.3,這種情況下就會考慮有殘疾,而在患有弱視后,及時前往正規醫院的眼科就診,根據個人實際情況,在醫生指導下通過佩戴眼鏡或者手術調整度數,便可以恢復正常,所以一般不能列為殘疾的情況。
建議患者出現弱視的情況后,謹遵醫囑進行治療,平時注意養成良好的用眼習慣,適當增加蛋白質的攝入,有助于病情恢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