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慢性高血壓的孕婦是否能夠持續到足月分娩,這完全取決于病情。在懷孕期進行適當藥物降壓治療是完全必要的,但并不是說胎兒就能安全度過懷孕期間。在整個孕期中,如果孕婦的血壓沒有經過適當的藥物治療,血壓可以維持在一個穩定的水平,不會有明顯的上升,也不會出現蛋白尿。孕期的其他檢查結果也是正常的,情況下,大多數孕婦都有可能堅持到足月分娩,需要及時就醫進行檢查。
如果因為懷孕周數的增加、藥物使用不當或不健康的生活方式等因素導致病情惡化,并出現慢性高血壓伴隨子癇前期的情況,懷孕可能會被提前終止。對于患有慢性高血壓的孕婦,如果在懷孕前沒有蛋白尿,但在懷孕20周后出現蛋白尿或蛋白尿,或者在懷孕后蛋白尿明顯增多,或者血壓進一步上升、血小板減少、出現其他肝腎功能損傷、肺水腫、神經系統異常、視覺障礙等嚴重癥狀,這些都表明病情正在惡化。如果不能及時得到診斷和處理,將威脅母子生命。當子癇前期的孕婦在接受了積極的治療后,如果母子的健康狀況沒有得到改善或者病情持續惡化,堅持到最后是相當困難的,因此終止懷孕成為唯一有效的治療手段。
處于子癇前期的孕婦可以期望在治療后的第37周結束懷孕。在孕晚期出現先兆流產時進行藥物或手術干預,以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對于子癇前期懷孕小于24周且經過治療后病情不穩定的孕婦,建議考慮終止懷孕。子癇前期和孕晚期應盡早診斷及處理。在孕24-28周的子癇前期,根據母親和孩子的具體狀況,結合當地的醫療資源和能力,決定是否實施預期的治療方案。如果母親懷孕期有高血壓疾病、糖尿病等高危因素或胎兒窘迫時,應盡早終止懷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