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懷孕的孩子是否能要,不能一概而論,如果存在不良影響,則不能要,如果不存在不良影響,則能要。
1、不能要:如果孕婦本身患有嚴重疾病,可能無法承受妊娠和分娩的負擔,或是接觸了有害物質、服用了可能致畸的藥物等,對自身和胎兒都存在風險,此時不能要。
2、能要:如果孕婦本身沒有嚴重疾病,能無法承受妊娠和分娩的負擔,也沒有接觸了有害物質、服用了可能致畸的藥物等,則不會影響懷孕,此時能要。
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最終的決定如何,都應該盡早做出,并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如果決定繼續妊娠,要按時進行產前檢查,密切關注胎兒的發育情況。如果決定終止妊娠,也要選擇正規的醫療機構,在合適的時間內進行,以減少對身體的傷害。同時,在今后的性生活中,應做好避孕措施,避免再次意外懷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