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臨床制定的標準,射血分數61%屬于人體正常范圍,但射血分數并不能用于心功能的分級,心功能分級常以NYHA分級來判定,依次可分為四個等級,分別為心功能Ⅰ級、心功能Ⅱ級、心功能Ⅲ級、心功能Ⅳ級。詳情如下:
1.心功能Ⅰ級:心功能Ⅰ級指患者體力活動沒有受到限制,即從事體力活動時,不會出現明顯的胸悶氣短、憋喘等不適癥狀。
2.心功能Ⅱ級:心功能Ⅱ級是指患者體力活動時輕微受限,即從事一般體力活動時,會感覺較為明顯的疲乏無力等表現。
3.心功能Ⅲ級:心功能Ⅲ級指患者體力活動受限較大,即從事正常的體力活動時,短時間內出現氣短、頭暈等不適癥狀。
4.心功能Ⅳ級:心功能Ⅳ級是心功能分級中的嚴重類型,指基本無法進行體力活動。在休息狀態下,患者均會表現出呼吸困難、頭暈惡心、憋喘等明顯不適,這種情況患者需及時就醫治療。
需注意的是,射血分數常用于判斷心功能的基本情況以及心力衰竭的診斷,而對于心功能的分級,射血分數并不能作為參考指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