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輻射影響人體一般從DNA損傷、細胞損傷與凋亡、免疫系統抑制等方面體現。
1、DNA損傷:
核輻射能夠釋放高能粒子,如伽馬射線、阿爾法粒子、貝塔粒子和中子等,這些粒子在穿過人體組織時,能夠直接或間接地與生物分子相互作用,特別是DNA分子。當DNA受到輻射損傷后,可能發生斷裂、交聯、堿基突變等,導致DNA復制和轉錄過程出錯,從而誘發基因突變,引發癌癥、遺傳性疾病等。
2、細胞損傷與凋亡:
受到輻射損傷的DNA可能導致細胞無法正常分裂或修復,較為輕微時可能引起細胞功能障礙,較為嚴重時就可能出現導致細胞程序性死亡的情況,當細胞無法正常工作或過早死亡會影響身體組織和器官的正常功能。
3、免疫系統抑制:
核輻射對骨髓和淋巴組織的損害特別嚴重,這兩個組織是免疫系統生成白細胞和其他免疫細胞的主要場所。免疫功能受損后,身體對抗外來病原體和腫瘤的能力會大大降低。
核輻射對人體的損害較大,建議平時注意減少不必要的輻射暴露,盡量遠離核輻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