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胎心、胎芽后,需要根據情況決定是否每周都做檢查,如果在B超下看到有胎心、胎芽反應,胎兒發育正常,孕婦沒有不適,可以不必每周都做檢查。如果胎兒存在發育異常,或孕婦存在不適癥狀,或孕周較大時,應該每周進行檢查。
1、需要:如果胎兒存在心跳異常,或孕婦有陰道出血、肚子陣發性疼痛等癥狀,需要及時檢查原因,并進行處理。孕期超過36周,應該每周做1次檢查,直到足月妊娠分娩;
2、不需要:臨床發現胎心、胎芽一般為孕6-7周,如果胎兒、孕婦都不存在異常情況,沒有必要每周進行檢查。遵醫囑在孕12周時做B超檢查,測量胎兒的頸后NT厚度,孕16-28周每4周做1次產科檢查,超過30周每2周做1次檢查即可。
綜上所述,有胎心胎芽后,是否需要每周檢查,應前往醫院,在專業醫生的判斷下決定。建議孕婦在妊娠階段,保持愉快、積極向上的心態,遵醫囑定期體檢,保證胎兒順利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