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四項檢查,指肺癌的血清學腫瘤標志物的檢查。通過抽血化驗,檢測肺癌腫瘤標志物的含量,可以起到患者是否存在腫瘤的提示作用,但不能作為腫瘤診斷的標準。
肺癌四項檢查包括癌胚抗原、神經元特異性烯醇化酶、鱗狀細胞癌相關抗原,和非小細胞肺癌相關抗原。癌胚抗原的特性較差,如果出現異常升高,常提示可能存在肺癌、消化系統腫瘤、乳腺癌等。神經元特異性烯醇化酶如果異常升高,多與神經內分泌源性的惡性腫瘤發生有關。鱗狀細胞癌相關抗原與鱗癌的發生有關,主要在肺鱗癌發生的時候,尤其當體內腫瘤負荷較大時,會出現異常升高。非小細胞肺癌相關抗原與非小細胞肺癌的發生有關,發生非小細胞肺癌時,可出現異常升高。
肺癌四項的特異性和敏感性易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無法做到絕對性的提示作用。在臨床上,如果發現這些指標異常升高,還需要進行肺部CT、核磁共振等影像學的排查,明確是否有異常的可疑病變。如果發現異常問題,要及早完善病理診斷,決定后續治療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