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唐和中唐通常是指早期唐氏篩查和中期唐氏篩查,通常都是比較重要的。
唐氏篩查的目的主要是在懷孕期間篩查胎兒是否患有唐氏綜合征,可以在懷孕早期和懷孕中期進行。早期唐氏篩查通常是在懷孕11-13周進行,而中期唐氏篩查一般是在懷孕15-20周進行。
唐氏篩查普遍適用于35歲以下的低危孕婦,屬于一次性篩查,不需要復查。孕婦可以選擇在孕早期或孕中期做一次唐氏篩查即可,也可以選擇在孕早期和孕中期分別做一次唐氏篩查,結果都是比較準確的,都比較重要。
唐氏篩查是一種無創、安全的篩查方式,主要是通過采取孕婦的血液來進行分析,可以說明胎兒患唐氏綜合征的概率,但不能直接診斷該疾病,并且該項檢查可能會出現漏檢、假陽性的情況。
因此,如果唐氏篩查結果出現異常,通常不需要進行復查,根據孕婦情況直接進行無創DNA檢查或者羊水穿刺術等檢查,進一步判斷胎兒是否患有唐氏綜合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