鱗狀上皮細胞癌抗原由15μg/L降到9μg/L,通常表示體內的腫瘤標志物下降,但是并不代表腫瘤治愈了,需要保持動態觀察。
鱗狀上皮細胞癌抗原的正常值一般<1.5μg/L,通常不會自然降低,如果指標出現下降時,可能是腫瘤正在好轉,但體內還有癌細胞存在,并沒有治愈。鱗狀上皮細胞癌抗原,是一種糖蛋白類的腫瘤標志物,通常見于頭頸部腫瘤、消化系統腫瘤、皮膚癌、宮頸癌、非小細胞肺癌和泌尿系統腫瘤等,建議持續保持動態觀察,積極的配合醫生治療。
患者在日常生活中要保持樂觀的心態,適當進行體育鍛煉增強體質。

熊英 主治醫師腫瘤科
三級甲等中日友好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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