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超單上一般不會直接顯示胎兒的具體體重,但可以通過B超檢查結果中胎兒的各項數據來估算胎兒的體重。
胎兒體重估算值=1.07×BDP3+0.3×AC2×FL,或者胎兒體重=900×BPD-5200。其中,BDP代表胎兒的雙頂徑,為頭部左右兩側之間的最寬距離,AC代表胎兒的腹圍,即腹部周長,FL代表胎兒的股骨長,也就是大腿長度。這些數值的單位通常為厘米。此外,部分超聲儀器可根據檢查過程中測出來的不同部位數據,用內置的系統公式進行計算,并在超聲檢查單上標明胎兒的體重。這種方法相對更為便捷和準確,但也需要結合醫生的判斷。
孕婦應定期做好各個階段的產檢,密切關注胎兒發育情況。除了B超檢查外,一般還會結合孕婦的體重增長、宮高腹圍測量等信息來綜合分析胎兒的生長發育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