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檢必須做的四大項目這種說法并不完全準確,孕期產檢主要包括常規體檢、唐氏篩查、維彩超檢查、血糖篩查等,應按自身情況進行相應檢查,除此之外,還需根據孕周變化進行相關檢測。
1、常規體檢:在孕12周內,要求做一次常規系統篩查,主要包括血尿常規、身高、體重 、肝腎功能、傳染病篩查、病毒八項、NT等。做這些常規體檢,主要是判斷孕婦的身體基礎條件是否正常,以避免出現不利于胎兒健康發育的因素,其中NT是比較早的排畸檢查,能判斷胎兒是否有神經管畸形;
2、唐氏篩查:懷孕16-20周,一般需做唐氏篩查,判定胎兒是否有唐氏兒風險。唐氏篩查是孕期比較關鍵的排畸檢查,而唐氏兒屬于胎兒畸形的一種情況,確診唐氏兒后,一般不建議再繼續妊娠;
3、四維彩超檢查:孕期一般要求按時進行超聲檢查,因為通過超聲檢查,能判斷胎兒的大小、羊水、胎盤功能等是否正常。尤其在懷孕24-28周要做超聲排畸檢查,如四維彩超,其能夠判斷胎兒是否有唇裂等畸形,也是孕期比較關鍵的排畸檢查;
4、血糖篩查:在懷孕24周后,需到醫院做糖篩,判斷孕婦是否有妊娠期糖尿病。如果出現妊娠期糖尿病,容易出現嚴重并發癥,還可能會引起巨大兒,影響胎兒健康發育。所以孕期一定要嚴格要求飲食,并且做好血糖檢測。
除以上幾項檢查外,在體檢過程中,還應測定宮高、腹圍變化。大于36周后,每天都需到醫院做胎心監護,以判斷胎兒是否有缺氧跡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