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在懷孕的第7周-12周內,即2到3個月內建檔,具體時間應根據產檢醫院要求建檔。
建立檔案可以方便醫生查閱胎兒及孕婦的具體情況,各大醫院對建立檔案的規定不一樣,所以孕婦應事先了解醫院的有關建立檔案的規定及程序,并按醫院的規定按時建立檔案。根據醫院規定事前準備所需資料,例如身份證、戶口本、準生證等,并把懷孕期間已有的血常規、尿常規、肝腎功能、心電圖等檢查報告一并帶上。在建立檔案的過程中還會做相關的檢查,建議在早上空腹去醫院建立檔案。
孕婦應及時到當地正規的醫院產科建立檔案,才能更好了解孕婦身體狀況,并在醫生指導下定期產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