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療次數的多少與病情的輕重并沒有必然的關系,所以惡性腫瘤患者做4次化療不能說明是最輕的。晚期惡性腫瘤的患者,原則上要進行姑息性化療,通常沒有嚴格的次數限制。
化療有一定的毒副作用,醫生會根據不同的腫瘤類型,選擇不同代謝特點的化療藥及方案,不同的方案副作用的大小不同,不同人體的承受能力也不同,這些因素均可以決定化療的次數及時間間隔。臨床上大多數晚期癌癥患者的化療,根本無法達到累積毒性的限制劑量,病情就會出現進展,被迫換方案或者終止化療。若晚期癌癥患者做了4次化療就無法繼續,可能說明病情出現了變化。
若為術后輔助化療的患者,化療次數與病情輕重的關系有一定的相關性,尤其是乳腺癌患者的術后輔助化療。在建議化療的人群中,4次化療相對低危,但并非最輕的。最輕的情況是根治術后病理提示分期較早,不用化療的人群?;煹姆桨负痛螖狄搽S著醫學的進步不斷變化,因為不斷出現效果更好、副作用更小的新型化療藥,可能也會導致化療次數和周期發生變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