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產檢一般是懷孕6-8周時進行,通過產檢可以明確胎兒的具體情況。
產檢是采用比較經濟、簡便、對胎兒無損傷的檢測方法對胎兒各方面情況進行篩查,從而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第一次產檢一般是在懷孕6-8周時進行,但孕婦在發現懷孕時就可以進行B超檢查,明確宮內孕和孕周等基本情況。建議孕婦在孕期內遵醫囑按時進行產檢,特別注意在孕7-13周和孕14-20周進行唐氏綜合征篩查,在孕12~26周進行無創DNA檢測。
若產檢時發現高危因素,孕婦需要完善羊水穿刺檢查、臍帶血穿刺檢查,排查染色體是否異常。

趙曉東 主任醫師婦產科學
三級甲等北京醫院
本內容不能代替面診,任何醫療行為請遵從醫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