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患者住院通常需要護理費、檢查費、床位費或手術費等費用,全部花費在3-5萬元,化療費用除外,不算作住院費用。但此治療費用只作為參考,具體花費多少需要以患者病情程度以及當地醫院規定標準為準。
若患者處于早期胃癌,通常病情較輕,不伴隨其他組織的轉移,只需通過手術切除治療即可,治療費用可能相對較少,大約為1萬元。若患者處于中、晚期胃癌,癌細胞發生遠處轉移,此時病情較重,通常無法進行手術將癌灶切除,除卻住院期間3-5萬元的費用外,可能還需要進行化療治療,一般化療需要進行6-8個療程,每個療程費用約在1.5萬元,化療總花費在9-12萬元,但具體費用以當地醫院費用標準為主,有較大浮動。
應注意,胃癌經診斷明確后,若患者無明確手術禁忌證,應及早進行手術治療,治療越早,患者花費相對越少,同時預后效果也越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