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糖耐通常指孕婦糖耐量,其標準值分別為空腹小于5.1mmol/L,服葡萄糖后1小時小于10.0mmol/L,以及服葡萄糖后2小時小于8.5mmol/L。但各醫療機構的檢測儀器及試劑可能存在一定的差異,具體可以詳細咨詢就診醫院的醫生。
孕婦糖耐量檢查是判斷孕婦有無妊娠期糖尿病的一項檢查,通常在孕婦妊娠24-28周進行。糖耐量檢查主要包括空腹血糖、服葡萄糖后1小時血糖和服葡萄糖后2小時血糖,要求在檢查當天早晨空腹抽血測血糖,然后服用含有75g葡萄糖的水后,分別在口服葡萄糖水后1小時及2小時抽靜脈血測血糖。如果孕婦糖耐量檢測出來的3個值均處于正常區間范圍,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排除妊娠期糖尿病。但如果這3個值出現異常,為了使耐糖量檢查結果更具準確性,通常建議孕婦再次進行檢查。
一般在進行糖耐量復查的前1天正常飲食,盡量避免吃含糖量過高的食物,空腹8-14個小時后再進行檢查。如果孕婦糖耐量超出以上正常值,建議孕婦及時在醫生指導下控制血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