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從出生到1周歲基本上是三個月體檢一次,出生后滿月或者是42天體檢1次,隨后三個月體檢一次,具體需根據情況而定。
從出生滿月或42天時,需要到醫院進行常規的體檢,包括身高、體重、頭圍、胸圍等測量,以及小兒心肺功能的聽診,同時檢查嬰兒的神經運動行為以及黃疸指標是否都正常。3個月時除常規體檢之外,根據嬰兒實際情況或家長的需求,也可以進行微量元素或維生素D的檢測;6-9個月的體檢與前幾個月都是相同的,需要注意聽力以及口腔牙齒發育的情況檢測;12個月時除了常規體檢之外,還有身高、體重等生長發育指標的基礎監測。
另外,需檢查臟器,如心臟、肺臟、肝臟、脾臟等器官等是否存在其他腫物,最后評估發育情況。應觀察語言功能、運動功能、社會交往功能以及視力、聽力等各方面是否發育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