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規定放療25次,只進行前20次,可能由于劑量不夠,無法達到良好的放療效果,因此建議患者遵醫囑完成規定的放療次數,以降低病灶復發和轉移的風險。如果醫生規定患者需放療25次,但患者想進行20次,可在患者耐受的情況下,考慮增大單次放療劑量,達到放療藥物足量的效果,具體要在醫生的指導下采取規范、適合的治療方案。
放療的療程是由醫生根據經驗和規范制定,如果有一次或幾次增大放療劑量,相對可以接受,但增大放療劑量屬于損毀性放療,將病灶直接殺傷、損毀,多數情況下不建議患者進行此類放療,避免對身體產生傷害。如果病灶不在管狀臟器,比如食管、腸管等,也可適量進行上述類型的大劑量放療,比如乳腺癌患者術后放療的規定次數為25次,患者可在醫生指導下增大單次劑量以縮短療程,可能會允許進行10-20次。
放療是利用射線殺死腫瘤,達到控制病變的目的,可通過射頻刀、托姆刀、速鋒刀、伽瑪刀等方式進行放療,另外根據治療目的可分為預防性放療、輔助性放療、根治性放療、姑息性放療等,患者需嚴格按照醫囑進行放療,以及放療后復查,以及時明確病灶的恢復情況。此類患者在日常生活中也需要忌煙、忌酒,注意飲食均衡,避免過于勞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