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分析:肝硬化合并肝癌原則上只要沒有肝臟以外的器官有轉移灶就可以行肝移植治療,怎么確實是否存在肝臟以外的轉移以PETCT為最好,但是,PETCT的結果顯示沒有轉移并不能最終確定沒有轉移,因為,有些轉移灶在尚未形成直徑較大的塊時是所有檢查都無法查出來的,另一方面尚有一些腫瘤在PETCT上并沒有特征性的高代謝,所以,即使PETCT結果是沒有轉移也無法100%確定沒有轉移,只能當沒有轉移對待,希望是沒有轉移做了肝移植效果就好,萬一存在一些目前檢查不出來的轉移,術后這些轉移灶仍然會不斷生長,最終效果不理想。
如果只有2.5cm的肝癌就屬于小肝癌,肝癌行肝移植治療對腫瘤的根治性來說是最徹底的,正是因為肝移植可徹底消除肝臟腫瘤及肝內可能的轉移病灶,同時也消除了原來肝臟硬化的基質(多數肝癌患者伴有肝硬化),所以,不少肝癌患者選擇了肝移植治療,從而獲得了新生,獲得了長期生存的機會。然而,盡管已經切除了原來的肝臟(包括全部肝內的腫瘤),術后仍然存在其它部位轉移(最常見的是肺部)及移植肝轉移的可能,因為,只要是肝癌不管是早期或中晚期,術前都存在肝外轉移的可能,術前的所有檢查未見有肝臟以外的轉移不能完全代表100%沒有轉移(因為目前科學技術水平的限制,在腫瘤未形成明確的塊時基本上檢查不出),隨著疾病的早晚,轉移的機會也有多少之分,疾病越早期,轉移幾率就越低,反之則反,因此,為了使每個患者都能夠得到合適的治療,國內外專家一直致力于研究什么樣的肝癌患者適合行肝移植?其中制定選擇患者的標準是研究的內容之一,到目前為止,國內外有不少標準,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有米蘭標準、加州大學標準等,具體如下:
米蘭標準:單個腫瘤直徑≤5.0cm,多個腫瘤總數不超過3個,最大腫瘤直徑<3.0cm,總直徑不超過8.0cm,不伴有血管侵犯的肝癌。此類肝癌行肝移植可達到類似良性疾病的效果。
加州大學標準:單個腫瘤直徑≤6.5cm,多個腫瘤不超過3個,最大腫瘤直徑≤4.5cm,總直徑≤8.0cm,其生存率與米蘭標準相比無顯著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