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守治療對于一些包膜下或淺層脾破裂的病人,如出血不多,生命體征穩定,又無合并傷,可在嚴密的動態觀察下行保守治療。具體適應證為:①按AAST分級(或脾外科學組分級)標準為Ⅰ級;②年齡小于50歲;③無腹腔內其他臟器的合并傷;④除外病理性脾破裂,無凝血功能異常;⑤血流動力學穩定,輸血量不超過 400~800ml;⑥影像學(B 超、CT)動態監測血腫不擴大,積血不增加,或脾動脈造影無或極少量造影劑外溢;⑦具備中轉手術與重癥監護的條件。在上述適應證中,血流動力學穩定是最為重要的內容,也是決定是否行保守治療的先決條件。隨著經驗的積累,發現部分AASTⅡ級脾損傷也可通過非手術治愈,年齡也可放寬至55歲甚至更高。但對脾外傷的保守治療仍有必要采取慎重態度,尤其在監測手段與搶救措施不夠完備的中小醫院,不宜過分提倡,即便在條件具備的大型醫院,也應嚴格掌握適應證。因為就搶救生命而言,脾外傷手術治療比保守治療的把握更大,風險更小。保守治療的主要措施包括:絕對臥床,禁食、水,胃腸減壓,輸血補液,應用止血藥與抗生素等。約2~3 周后可下床輕微活動,恢復后3個月內應避免劇烈活動。
2.保脾手術 保脾手術方法較多,術者需根據脾外傷的病情、所在醫院的條件,術者本人的經驗等做出具體選擇。應盡量保留不低于正常人的1/3脾臟體積和良好血運,才能有效地維持脾臟的正常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