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心理疾病判斷的三個標準是生理、心理和行為。具體分析如下:
1.生理:心理疾病患者可能會出現植物性神經功能紊亂的情況,進而可能會出現心悸、多汗、厭食、惡心等生理癥狀。
2.心理:心理疾病患者通常是失戀、落榜、家庭原因刺激等因素導致的,患者精神多會比較紊亂,出現幻聽、妄想、被害恐懼等心理癥狀。
3.行為:心理疾病患者可能會出現脾氣暴躁、情緒無法控制等情況,進而可能會出現與人爭吵、頻繁來回走動等行為癥狀。
如果患者出現相關癥狀,建議患者及時前往醫院就診,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治療。

劉強 副主任醫師精神心理科
三級甲等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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