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后去醫院的檢查項目通常有超聲檢查、血液檢查、唐氏篩查、糖尿病篩查、胎心監護等。
1、超聲檢查:在懷孕早期,超聲檢查可以確定是否為宮內妊娠,排除宮外孕的可能。還可以觀察胚胎的發育情況,如胎芽、胎心等。在懷孕中期和晚期,超聲檢查可以監測胎兒的生長發育、胎盤位置、羊水量等。
2、血液檢查:血液檢查包括血常規、血型、肝功能、腎功能、甲狀腺功能、乙肝、梅毒、艾滋病等檢查。這些檢查可以了解孕婦的身體狀況,篩查潛在的疾病,為孕期保健提供依據。
3、唐氏篩查:一般在懷孕15-20周進行,通過檢測孕婦血液中的某些指標,結合孕婦的年齡、孕周等因素,評估胎兒患唐氏綜合征等染色體異常的風險。
4、糖尿病篩查:通常在懷孕24-28周進行,通過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檢測孕婦的血糖水平,篩查妊娠期糖尿病。
5、胎心監護:胎心監護一般在懷孕晚期進行,通過監測胎兒的心率變化,評估胎兒在宮內的狀況。
懷孕后應按照醫生的建議定期進行檢查,及時了解孕婦和胎兒的健康狀況。如果在檢查過程中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就醫,遵醫囑進行進一步的檢查和治療。
